同时随着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,工匠阶层收入提高了,但也只有少量技艺超群的人获益,大部分雇工收入也仅比自耕农稍高。例如在明代万历年间的《工部厂库须知》中记载,当时在宗人府从事“裱褙玉牒”的工匠,每月工食银为1.5两,全年收入在18两左右,与自耕农的收入水平类似。而在南明弘光朝银作局中工作的匠人,收入竟能达到“日给工食银一钱二分”,折算全年收入在40两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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