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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外交家之李鸿章(上)

作者:梁启超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李鸿章办外交,以天津教案为首。时值发、捻初平,内忧甫弭,无端而有津民戕教焚法国领事馆之事起(同治九年)。法人借端要挟,联英、美以迫政府,其欲甚奢。曾国藩方任直隶总督,深察此事之曲在我,而列国蹊田夺牛手段,又非可以颟顸对付也。乃曲意弥缝,镇压津民,正法八人,议罪二十余人。而法人之心犹未餍,必欲重索赔款,且将天津知府、知县置诸重典。国藩外之应付西人,已极竭蹶,而内之又为京师顽固党所掊击,呼为卖国贼,白简纷纭,举国欲杀。于是通商大臣崇厚,恐事决裂,请免国藩而以鸿章代之。明诏敦促赴任,是为李鸿章当外交衡要之滥觞,实同治九年八月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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