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[清]刘逢禄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主书例第二十九
十八年:归父还自晋,至柽,遂奔齐。注:主书者,善其不以家见逐怨怼,成踊,哭君,终臣子之道,起时莫能然也。
二十五年:齐侯唁公于野井。注:主书者,喜为大国所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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