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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_朝聘会盟例第十五

作者:[清]刘逢禄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僖三年:公子友如齐莅盟。传:莅盟者,往盟乎彼也。来盟者,来盟于我也。

昭七年:暨齐平。注:书者,善录内也。不出主名者,君相与平,国中皆安,故以举国体言之。

朝聘会盟例第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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