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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南面

作者:[战国]韩非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第17章

人主之过,在已任臣矣,又必反与其所不任者备之,此其说必与其所任者为仇,而主反制于其所不任者。今所与备人者,且曩之所备也。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,无道得小人之信矣。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,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,相憎者朋党而相非。非誉交争,则主惑乱矣。人臣者,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,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,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,三者,愍主坏法之资也。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,不得背法而专制;虽有贤行,不得窬功而先劳,虽有忠信,不得释法而不禁:此之谓明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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