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耶律焉直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所谓早恋:指十三岁至十九岁左右。在字面上理解为“谈恋爱过早”,深入理解为“指的是未满高中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同性或异性感兴趣、痴情或暗恋”。“早恋”一词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情色彩,并且世界范围内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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