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吴极限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“记下了。”书吏回答。
古壶指着案上卷宗:“付连川,经查,你历年共偷逃田租近三万石,绢七万匹,棉七万斤,酒税共计五千贯,铁证在此,你还有何话说?”
“四,富源庄园之土地,按包括付连川及其家人在内的所有庄园人口均分,庄园之人不再有主人和奴仆,全部为自耕平民,自食其力,以后全部按国法依律各自交纳赋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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